鲁山县监察局内设机构
鲁山县监察局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概述如下:
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,起草相关工作报告和文件,处理机关文书、档案管理、办公自动化、信息保密和督察工作,管理机关行政事务、后勤保障、组织建设和人事工作,审核干部人选,办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审核工作,负责机关管理、考核和表彰奖惩,以及离退休人员工作。
监察综合室(监察局办公室)负责收集、综合全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,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,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,起草相关文件和报告,承办监察工作事项,与政府各部门联系,以及承办监察局会议和交办事项。
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,组织开展全县执法监察活动,参加专项检查工作,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,检查指导全县执法监察工作。
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县管干部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,监督各部门、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情况,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工作。
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由县纪委、监察局查处的案件,处理上级审批的案件,审理下级重要或复杂案件,审核重要备案案件,直接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,受理党员、国家工作人员申诉,检查、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,承办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。
信访室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,受理检举、控告和申诉,查办、督办信访举报案件,审理申诉案件,综合反映信访信息,负责信访监督工作,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。
教育调研室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、政策,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,拟定干部培训计划,指导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,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,规划制定规章制度,参与制定行政规章制度,检查实施情况,承担解释工作。
案件管理室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管理,综合统计、调研分析案件查处情况,跟踪督办案件,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指导全县案件管理工作,负责反腐败协调工作。
廉责办负责监督检查、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,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,承办相关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纠风室负责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,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,指导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,组织协调全县纠风工作检查。
行政效能监察中心(优化办)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、上级命令、决定、工作计划、目标实现情况,评估服务措施、承诺落实情况,检查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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